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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密码管理条例
2017-01-11 14:10  

为确保服务器等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 本制度适用于服务器、交换机等硬件设备,也适用于信息系统的管理员、普通用户及数据库登录密码等软件密码设置。

(二) 管理账号密码由系统管理员设定并持有,实行定期修改制度,最长有效期不超过90天。做好密码修改记录(记录见附件一文档)。

(三) 更换服务器和数据库密码时必须妥善保存,以防遗失密码。如发现密码及口令有泄密迹象,管理员要立刻报告信息中心,严查泄露源头,同时更换密码。

(四) 密码需要按照以下规则设定,即由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和字符组成;最位数设定,用户密码不少于8位,管理员密码不少于10位;不能与以往的密码重复。

(五) 建议借助密码生成器按照密码设定规则,生成密码。(密码生成器在附件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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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服务器密码设置及有效期.xlsx已下载
附件【PasswordInventor_1.03_XiaZaiZhiJia.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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