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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存档和备份的工作制度
2015-05-11 13:27 信息资源建设科 

      为加强灾难备份恢复系统的环境建设,同时加强和完善信息中心有关数据存档和备份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国家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存档和备份的对象主要指有关技术文档、系统工作的日志文档、服务器上发布的信息数据文档、用户数据文档等。

二、在服务器系统建设的同时要对服务器系统的灾难恢复和备份系统予以充分考虑。

三、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制定备份策略和计划,根据计划具体完成有关备份工作。

四、不定期的随机检查服务器上的信息,并接收用户的安全报告。一旦发现信息被非法修改或损坏,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系统管理员立即检查记录现场信息,并尽快从备份恢复有关数据。

五、备份的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保存期限至少2年。

六、每月将主要数据刻录成光盘作为历史数据保存到信息中心文件柜中,未经中心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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